一、實習日期:自111年1月18日(二)至6月10日(五)。
二、實習時間:實習時段為週一至週五,或週二至週六,每日實習時數以8小時計。
三、申請截止日:110年10月30日前(郵戳為憑)。
四、公告錄取結果:110年11月30日前公告於高雄市立美術館網頁(https://www.kmfa.gov.tw)。
五、申請應備文件如下:
(1)實習申請書乙份。
(2)就讀學校(含系所)發正式公函或提供推薦函兩封(二項擇一)。
(3)自傳(含實習理由等,格式不拘)。
(4)實習計劃書、含實習目標、項目、方法、期間等。
六、其他更多相關資訊請參閱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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