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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訪視學生實習補助」115-1起修正為「校外實習課程獎勵」
115年8月3日起開放申請
本校115學年度第1學期校外實習課程獎勵受理申請
「自115年08月03日(星期一)至115年09月24日(星期四)止」
【申請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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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法規:國立臺東大學校外實習課程獎勵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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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助對象:本校大學部日間學制課程為原則,每門課程以每學期申請一次為限;師範學院之師培系所因教育學程課程所需實習,非本要點獎勵範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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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期程及方式:由教學單位於每學期起始日至開學日後三週內提出申請,經學務處主管會議審核通過後獎勵,申請表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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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勵經費:由學校編列專款或由其他相關計畫經費項下獎勵教學單位業務費,每門課程獎勵六千元為原則;本獎勵得依該年度預計開課情況調整每學期經費分配,並視年度經費調整實際獎勵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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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期間:自115年08月03日(星期一)至115年09月24日(星期四)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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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備文件:國立臺東大學校外實習課程獎勵申請表。
- 申請流程:
填寫申請表—>系(所)主任審核—>院長審核—>會辦單位(師範學院系所需加會師培中心)—>紙本送學生職涯中心完成申請。
【附件下載】
【連絡資訊】
承辦單位:學生職涯發展中心
總機:089-318855分機1261-1262
E-mail:career@ntt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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