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113年12月6日技發字第1130306656號函辦理。
二、衛生福利部考量照顧服務產業缺工嚴重,為鼓勵民眾投入照顧服務領域,以因應高齡化時代所需人力,建議修正旨揭檢定資格為「年滿十六歲且高中(職)以上畢業者即符合報檢資格」。
三、各校如有修正意見,請填妥意見表(如附件3)並核章後,於114年1月15日前免備文逕傳電子信箱Clemence@wda.gov.tw或傳真(04-22592118)予旨揭技能檢定中心黃小姐。
四、如有相關問題,請逕洽旨揭技能檢定中心黃小姐,電話:04-22595700分機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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