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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環境研究院113年度實習學生暑期實習(113年4月23日止)

一、本(113)年度開放各大專院校環境工程、環境資源、公共衛生、工業安全衛生等相關科系推薦之暑期實習學生名額計7名,實習時程為7月至8月。實習單位、名額、週數及地點如附件1。

二、實習期間膳宿、交通,以及其他生活必須事項均由實習學生自理,且環境部及所屬機關(構)亦無法提供薪資等任何費用;實習學生於實習期間之意外傷害保險等所需事宜,請推薦學校自行辦理。相關申請程序及資格規定等,請詳見環境部暑期實習學生管理作業要點(附件2)。

三、為利推薦作業辦理,請依前項管理要點規定填具環境部暑期實習學生申請表及暑期實習學生實習計畫,並檢附前1學期成績單證明等資料(1式2份),請由學校統一向本院提出,逾期將不受理。

四、請繳交紙本申請文件(需蓋學校關防),並於113年4月23日PM17:00前完成送交學生職涯發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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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雲林榮譽國民之家115年社工實習生實習

欲申請學生請在 5/20前 將相關文件交至學生職涯發展中心。 一、實習目的: (一)提供社工相關科系學生於長照機構實習機會,讓學生瞭解公部門機構組織 運作及實務操作內容。 (二)讓實習學生透由直/間接服務、活動規劃或方案執行等各項專業工作,將理 論與實務結合運用,培養相關社工領域專才。 二、申請資格: (一)大專院校社會工作、社會福利、長期照顧等相關科系三年級以上或研究所在 學學生。 (二)對長照

 
 
 
臺東縣政府114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臺灣手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第三期培訓及認證實施計畫」

(一)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5年2月6日(星期五)止。 (二)報名對象:年滿20歲且具備下列6種身分之其中之一者: 1、具備臺灣手語溝通能力,並有手語教學經驗達72小時以上者(須檢附立案單位教學時數證明)。 2、曾擔任政府機關或文教機構手語導覽影片示範者或導覽人員,服務合計達72小時以上者(須檢附相關證明)。 3、具備臺灣手語溝通能力,並有手語教學經驗(須檢附立案單位教學時數證明)且曾擔任政府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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