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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113年實習生實施計畫


一、請自即日起至本年5月1日(週三)前由備齊相關資料交職涯發展中心(請以電子寄送職涯中心career@nttu.edu.tw),審核結果預計於5月下旬公告於科工館最新消息區;獲錄取之同學,將由督導人員於實習前說明相關應注意事項。

二、依本館實習生實施計畫規定,實習生於實習期滿考評合格後,本館將開具實習證明,每份證明依本館規費收據標準規定,收取新臺幣30元,請轉知申請同學於實習表內之「實習證明繳費方式」欄勾選繳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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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縣陶瓷廠113年度大專院校暑假實習生招募(113.05.13截止)

一、為培育工藝、設計、工業工程之專業人才,將課堂理論與實務結合,本廠預定自113年7月1日起至113年8月30日止,辦理暑假實習活動;實習至少需達160小時即發給實習證明文件;實習期間請假逾四分之一者,視同實習成績不合格,將函知該校,學生退回學校自行處理。 二、本廠實習屬實務經驗學習課程,不提供任何薪資及其他津貼,亦不提供實習期間的保險事宜,確定錄取之實習生需請各校提供學生之保險證明;本廠現有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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