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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校院112學年度第2學期應屆畢業僑生、港澳學生及外國學生(以下簡稱僑外生)申請畢業後在臺實習事宜

作家相片: 臺東大學學生職涯發展中心臺東大學學生職涯發展中心

(一)僑外生申請畢業後在臺實習應依據「大學校院僑生港澳學生及外國學生畢業後申請在臺實習作業要點」辦理。

(二)僑外生申請畢業後在臺實習需取得擬實習機構同意實習證明書,至遲應於居留效期屆滿2個月前,向學校提出畢業後實習之申請,經學校初審後,將相關申請表件函送教育部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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