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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少年輔導委員會114年社會工作學系相關系所期中實習(5/21截止)

已更新:2025年4月15日

※有意申請同學請提前洽詢並告知系所,於114年5月21日前,將相關資料送至國立臺東大學學務處學生職涯發展中心(行政大樓1樓,采冉食坊隔壁),阮小姐收(089-517477 ;lan@nttu.edu.tw)。


一、實習期間:9月至1月期中實習。

二、時數規定:不得低於200小時或32個工作日。

三、招收人數:1人。

四、申請對象:各大專院校社會工作相關系所三年級以上在校生,並應修畢社會工作概論、社會個案工作、社會團體工作、社區工作(或相關課程)、人類行為與社會環境,以及至少一門青少年相關課程(如青少年社會工作、兒童及少年福利服務、青少年心理學、少年事件處理法、矯治社會工作等)共計6門課程。

檢附文件:學校公文、實習申請表(請至官網下載)、在校成績單及相關資料,於5月31日前(以郵戳為憑)郵寄至總會,地址:236035 新北市土城區和平路22號6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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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雲林榮譽國民之家115年社工實習生實習

欲申請學生請在 5/20前 將相關文件交至學生職涯發展中心。 一、實習目的: (一)提供社工相關科系學生於長照機構實習機會,讓學生瞭解公部門機構組織 運作及實務操作內容。 (二)讓實習學生透由直/間接服務、活動規劃或方案執行等各項專業工作,將理 論與實務結合運用,培養相關社工領域專才。 二、申請資格: (一)大專院校社會工作、社會福利、長期照顧等相關科系三年級以上或研究所在 學學生。 (二)對長照

 
 
 
臺東縣政府114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臺灣手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第三期培訓及認證實施計畫」

(一)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5年2月6日(星期五)止。 (二)報名對象:年滿20歲且具備下列6種身分之其中之一者: 1、具備臺灣手語溝通能力,並有手語教學經驗達72小時以上者(須檢附立案單位教學時數證明)。 2、曾擔任政府機關或文教機構手語導覽影片示範者或導覽人員,服務合計達72小時以上者(須檢附相關證明)。 3、具備臺灣手語溝通能力,並有手語教學經驗(須檢附立案單位教學時數證明)且曾擔任政府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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