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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14年度第七次約聘專任專業輔導人員甄選

一、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各該主管機關專業輔導人員設置 辦法辦理。

二、旨揭甄選資訊如下:

(一)錄取名額:正取17名,備取17名。

(二)甄選日期:114年12月2日(星期二)。

(三)報名期間:即日起至114年11月26日(星期三)止。

三、專業輔導人員錄取後,可就近於本市學生輔導諮商中心各辦公室辦公,地點如下:

(一)總部辦公室(位於桃園市立東安國民中學內,地址:桃園市平鎮區平東路168號)。

(二)北區辦公室(位於桃園市桃園區東門國民小學內,地址:桃園市桃園區東國街14號) 。

(三)南區辦公室(位於桃園市平鎮區平興國民中學內,地址:桃園市平鎮區環南路300號)。

四、檢附「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14 年度第七次約聘專任專業輔導人員甄選簡章」1份,另提供下載網址:https://sgcc.tyc.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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