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提供社會工作相關系所學生實習機會,協助學生理論與實務相互印證,提昇專業知能與經驗,以達儲備社會工作專業人才之目的。
二、桃園市政府社會局設有8科、15處家庭服務中心及所屬二級機關(綜合企劃科、身心障礙福利科、人民團體科、兒童及少年福利科、社會救助科、老人福利科、社會工作科、居家及社區長照服務科及桃園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提供社會工作、社會福利相關系所學生綜融性實習內容。
三、暑期實習申請注意事項:
(一)申請受理期間自114年3月1日至114年3月31日止(以郵戳為憑)。
(二)請申請學生檢附計畫所規定之實習資料,請依實習計畫檢附資料順序放置,請勿膠裝,以釘書機方式裝訂即可。
(三)請各校系所協助先行審核申請學生資格條件及所送書面資料,後續函送桃園市政府社會局進行書面審查。
(四)另欲申請單位為桃園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亦請函送桃園市政府社會局,由桃園市政府社會局統一審查後分發。
四、本文所檢送社會工作學生暑期實習計畫之電子檔,可至本局網站下載;路徑為桃園市政府社會局-福利服務-社會工作-社會工作實習與培訓(網址:https://sab.tycg.gov.tw/News_Content.aspx?n=7391&s=684847)。
倘對實習有相關問題者,請洽桃園市政府社會局社會工作科謝常恩社會工作師,電話:(03)3322101分機6409。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