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of page

桃園市政府社會局114年度社會工作學生暑期實習計畫

一、為提供社會工作相關系所學生實習機會,協助學生理論與實務相互印證,提昇專業知能與經驗,以達儲備社會工作專業人才之目的。

二、桃園市政府社會局設有8科、15處家庭服務中心及所屬二級機關(綜合企劃科、身心障礙福利科、人民團體科、兒童及少年福利科、社會救助科、老人福利科、社會工作科、居家及社區長照服務科及桃園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提供社會工作、社會福利相關系所學生綜融性實習內容。

三、暑期實習申請注意事項:

(一)申請受理期間自114年3月1日至114年3月31日止(以郵戳為憑)。

(二)請申請學生檢附計畫所規定之實習資料,請依實習計畫檢附資料順序放置,請勿膠裝,以釘書機方式裝訂即可。

(三)請各校系所協助先行審核申請學生資格條件及所送書面資料,後續函送桃園市政府社會局進行書面審查。

(四)另欲申請單位為桃園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亦請函送桃園市政府社會局,由桃園市政府社會局統一審查後分發。

四、本文所檢送社會工作學生暑期實習計畫之電子檔,可至本局網站下載;路徑為桃園市政府社會局-福利服務-社會工作-社會工作實習與培訓(網址:https://sab.tycg.gov.tw/News_Content.aspx?n=7391&s=684847)。

倘對實習有相關問題者,請洽桃園市政府社會局社會工作科謝常恩社會工作師,電話:(03)3322101分機6409。




最新文章

查看全部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雲林榮譽國民之家115年社工實習生實習

欲申請學生請在 5/20前 將相關文件交至學生職涯發展中心。 一、實習目的: (一)提供社工相關科系學生於長照機構實習機會,讓學生瞭解公部門機構組織 運作及實務操作內容。 (二)讓實習學生透由直/間接服務、活動規劃或方案執行等各項專業工作,將理 論與實務結合運用,培養相關社工領域專才。 二、申請資格: (一)大專院校社會工作、社會福利、長期照顧等相關科系三年級以上或研究所在 學學生。 (二)對長照

 
 
 
臺東縣政府114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臺灣手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第三期培訓及認證實施計畫」

(一)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5年2月6日(星期五)止。 (二)報名對象:年滿20歲且具備下列6種身分之其中之一者: 1、具備臺灣手語溝通能力,並有手語教學經驗達72小時以上者(須檢附立案單位教學時數證明)。 2、曾擔任政府機關或文教機構手語導覽影片示範者或導覽人員,服務合計達72小時以上者(須檢附相關證明)。 3、具備臺灣手語溝通能力,並有手語教學經驗(須檢附立案單位教學時數證明)且曾擔任政府機關

 
 
 

留言


bottom of 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