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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青年局針對青年「職涯發展」訂定3項補助計畫

作家相片: 臺東大學學生職涯發展中心臺東大學學生職涯發展中心

一、為協助青年積極探索未來職涯方向,充實職場職能及職 場再培力,並透過實習減少學用落差,本局特訂定相關補助計畫。

二、青年職涯進修補助計畫(附件1),簡述如下:

(一)適用對象:18歲以上未滿30歲設籍臺北市(以下簡稱本市)6個月以上。

(二)補助標的:本計畫以實際繳付之單一課程學費及報名為限,不含代辦、規費與領換照費。

(三)補助額度:本計畫最高金為新臺幣(以下同)1萬元;若屬市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者,最高補助金額為2萬元。

三、青年實習津貼計畫(附件2),簡述如下:

(一)適用對象:為15歲以上未滿30歲設籍本市6個月以上,且參與實習之在學青年。

(二)補助額度:每人每月發給5,000元;青年若屬本市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者,每人每月發給1萬元。可分次或一次請領,每人每年度最多以領取3個月津貼為限。如青年於實習期間或實習到職日前30日內參與健康檢查,得發給健康檢查補助最高1,000元, 每人每年度最多以領取一次為限。

四、共享運具(機車)時數券/折價券暨大眾運輸工具補助計畫2.0(附件3),簡述如下:

(一)適用對象:

1、15歲以上未滿30歲設籍本市或於本市在學,且參與 實習之青年。

2、15歲以上未滿30歲設籍本市之未在學且未就業之青 年。(二)補助標的:共享運具(機車)時數券/折價券或悠遊卡(有效期間30日之TPASS基北北桃都會通)。

(三)補助額度:每人當年度以領取2次為限;若屬本市低收 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者,每人當年度以領取4次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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