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縣112年度大專青年學生公部門暑期工讀計畫辦理。
二、為使青年能於在學期間即了解政府組織運作方式、工作內容、組織文化及公共政策形成、制定、執行過程,鼓勵青年參與公共事務,學習政府運作機制,以利規劃未來職涯發展,特別針對設籍本縣之在學青年提供於公部門工讀機會。
三、旨揭計畫適用對象如下:
(一)設籍本縣:設籍4個月以上,以112年4月1日前計算。
(二)國內各大專院校一年級以上及研究所一年級升二年級之在學學生:
1、大學含四年制技術學院需一年級以上在學學生。
2、二年制技術學院或二年制專科學校(一年級升二年級)。
3、五專須四年級以上學生(四年級升五年級)。
4、研究所一年級升二年級學生。
(三)非本計畫對象:
1、大學(專)延畢生。
2、應屆考上大專校院。
3、應屆畢業生。
4、夜校生。
5、空中商專或空中大學學生。
6、在職進修或假日進修部學生。
7、已參與本縣106年及111年度大專青年學生公部門暑期工讀計畫者
(含中途離職),不重複錄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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