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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政府113年度大專青年學生公部門暑期工讀計畫招募

一、依據本縣113年度大專青年學生公部門暑期工讀計畫辦理。

二、為使青年能於在學期間即了解政府組織運作方式、工作內容、組織文化及公共政策形成、制定、執行過程,鼓勵青年參與公共事務,學習政府運作機制,以利規劃未來職涯發展,特別針對設籍本縣之在學青年提供於公部門工讀機會。

三、旨揭計畫適用對象如下:

(一)設籍本縣:設籍4個月以上,以113年4月1日前計算。

(二)國內各大專院校一年級以上及研究所一年級升二年級之在學學生:

1、大學含四年制技術學院需一年級以上在學學生。

2、二年制技術學院或二年制專科學校(一年級升二年級)。

3、五專須四年級以上學生(四年級升五年級)。

4、研究所一年級升二年級學生。

(三)非本計畫對象:

1、大學(專)延畢生。

2、應屆考上大專校院。

3、應屆畢業生。

4、夜校生。

5、空中商專或空中大學學生。

6、在職進修或假日進修部學生。

7、已參與本縣106年及112年度大專青年學生公部門暑期工讀計畫者(含中途離職),不重複錄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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