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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113年學生暑期實習(4月10日收件止)

  1. 本署本(113)年度學生暑期實習,共提供5位名額,包含疫情中心2名(臺北)、檢驗及血清疫苗研製中心2名(臺北)、高屏區管制中心1名(高雄),申請條件及相關資訊詳如附件1。請貴校協助有意願之學生填寫「暑期實習申請表」(附件2),連同該生最近1學期之成績單正本(含全班成績百分比),由貴校統一於期限內函送本署,逾期或以個人名義申請恕不受理。

  2. 申請實習人員一經錄取,除有重大事由,並由學校出具公函證明外,不得無故取消實習。實習人員應依規定之時間及地點辦理報到,倘無故未報到,將取消該校隔年之申請資格。

  3. 有關本署之實習相關規定及注意事項,請逕行上網參閱「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實(研)習管理要點」,路徑為本署全球資訊網/應用專區/申請/研習及實習。

  4. 申請同學請於113年4月10日前請將申請文件(最近一學期成績單、申請表)以電子郵件寄送 career@nttu.edu.tw交學生職涯發展中心,俾利彙整函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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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雲林榮譽國民之家115年社工實習生實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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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5年2月6日(星期五)止。 (二)報名對象:年滿20歲且具備下列6種身分之其中之一者: 1、具備臺灣手語溝通能力,並有手語教學經驗達72小時以上者(須檢附立案單位教學時數證明)。 2、曾擔任政府機關或文教機構手語導覽影片示範者或導覽人員,服務合計達72小時以上者(須檢附相關證明)。 3、具備臺灣手語溝通能力,並有手語教學經驗(須檢附立案單位教學時數證明)且曾擔任政府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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