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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114年大專院校學生暑期實習(3/20截止)

一、名額:3位

二、實習單位(地點):疫情中心(臺北市)、預防醫學辦公室(臺北市)、高屏區管制中心(高雄市)。

三、申請實習人員一經錄取,除有重大事由,並由學校出具公函證明外,不得無故取消實習。實習人員應依規定之時間及地點辦理報到,倘無故未報到,將取消該校學生隔年之申請資格。

四、相關規定及注意事項,請逕行上網參閱「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實(研)習管理要點」,路徑為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應用專區/申請/研習及實習。

※申請條件及相關資訊詳如附件

請有意願申請者,於114/3/20前繳交「暑期實習申請表」(附件2),及最近1學期成績單正本(含全班成績百分比),送至學務處職涯中心,若以電子郵件(lan@nttu.edu.tw)寄送請務必致電職涯中心阮小姐(089-318855#1262)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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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雲林榮譽國民之家115年社工實習生實習

欲申請學生請在 5/20前 將相關文件交至學生職涯發展中心。 一、實習目的: (一)提供社工相關科系學生於長照機構實習機會,讓學生瞭解公部門機構組織 運作及實務操作內容。 (二)讓實習學生透由直/間接服務、活動規劃或方案執行等各項專業工作,將理 論與實務結合運用,培養相關社工領域專才。 二、申請資格: (一)大專院校社會工作、社會福利、長期照顧等相關科系三年級以上或研究所在 學學生。 (二)對長照

 
 
 
臺東縣政府114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臺灣手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第三期培訓及認證實施計畫」

(一)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5年2月6日(星期五)止。 (二)報名對象:年滿20歲且具備下列6種身分之其中之一者: 1、具備臺灣手語溝通能力,並有手語教學經驗達72小時以上者(須檢附立案單位教學時數證明)。 2、曾擔任政府機關或文教機構手語導覽影片示範者或導覽人員,服務合計達72小時以上者(須檢附相關證明)。 3、具備臺灣手語溝通能力,並有手語教學經驗(須檢附立案單位教學時數證明)且曾擔任政府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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