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of page

財團法人陽光社會福利基金會受理申請114年度社會工作及相關科系學生實習

財團法人陽光社會福利基金會提供社會工作相關學系學生接觸身心障礙福利之實務機會,期望透過理論與實務之結合,培育將來從事身心障礙福利社會工作之人才。


實習資格:

一、凡具社工師應考資格相關學系,且為大學三年級以上之學生。

二、學生務需修畢社會工作概論、社會個案工作、社會團體工作及相關科目者;曾修習身心障礙社會工作、會談技巧、醫務社工等相關課程者更佳。

三、對顏面損傷及燒傷患者服務工作具興趣、熱忱者。


※細節請詳參附件※

聯絡電話:魏先生 038350380分機101



最新文章

查看全部
高雄捷運115年大專學生實習

115年2月1日實習請於 11/19前將履歷交由學生職涯發展中心 115年7月1日實習請於 4/21前將履歷交由學生職涯發展中心 115年9月1日實習請於 6/18前將履歷交由學生職涯發展中心 一、 115年提供大專學生實習期間分為115年2月1日至115年6月30日、115年7月1日至115年8月31日及115年9月1日至12月31日3個時段,各期間可申請實習單位、實習內容及應具備能力等,如附件

 
 
 

留言


bottom of 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