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臺東區農業改良場徵才
- 臺東大學學生職涯發展中心
- 11分钟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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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約僱人員:正取 1 名,備取 1 名(作物改良科)
二、資格條件:
(一)學歷(經歷):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具大學(含)以上學歷尤佳,
農業及生命科學相關科系優先錄取。
2、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 6
個月以上或 2 年以上之經驗者。
(二)資格: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6 條、第 28 條之情事者及「臺灣
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21 條不得任用為公
務人員之情事者。
(三)其他:優先進用具原住民身分人員,具小型車駕照、農業相關
證照、實驗室經驗、統計分析能力及田間管理實務經驗
尤佳。需負責盡職、品德端正、樂於溝通、具服務熱忱
及團隊合作精神。
三、工作項目:
(一) 協助水稻、雜糧、蔬菜、花卉及特用作物雜交授粉、繁殖技
術與田間選拔、純化等品種改良工作,以及田間試驗病蟲害
防治、肥培管理、農機具操作、溫網室工作規劃及灌溉等栽
培技術改進工作。
(二) 協助水稻、雜糧、蔬菜、花卉及特用作物加工試驗、技術加
值、產品開發、成品品質與微生物檢測分析、儲藏安定性試
驗及儀器設備操作與日常校正維護等工作。
(三) 協助執行年度科技計畫、採樣調查、數據統計分析、研發成
果展示說明、講習會、觀摩會及農民輔導等推廣工作。
(四)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四、約僱期間、待遇及考核:(一)自到職日起至 114 年 12 月 31 日止;起薪月支五等 280 薪點
(39,564 元),續僱條件及薪點依本場約聘僱人員管理要點
規定,最高月支 330 薪點(46,530 元)。
(二)依本場約聘僱人員管理要點,應先予試用三個月,於僱用期間
辦理考核。考核年度內連續任職未滿十二個月者,年終考核
等第不列入調增薪點。
五、工作地址:臺東市成都南路 427 巷 21 號(豐里試驗地)及場外試
驗區。
六、聯絡方式: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附照片、寫自述並填聯絡電
話)、最高學歷證件影本及相關經歷證明文件(含小型車駕照;如
有原住民族身分請檢附足資證明原住民族身分之戶口名簿或戶
籍謄本影本),於 114 年 7 月 15 日前(以郵戳為憑,信封封面請
註明:應徵「作物改良科約僱人員」),逕寄 950244 臺東市中
華路 1 段 675 號,臺東區農業改良場人事室吳小姐收,逾期不予
受理,聯絡電話:(089)325110 分機 1510 或 1500。初審合格
者,擇優通知甄試,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所
送資料不予退還。
七、報名日期:114 年 7 月 04 日至 114 年 7 月 15 日
八、甄選方式:
(一)實務操作(50%):
1. 駕駛農地搬運車
2. 操作背負式割草機
(二)面試(50%)
※ 甄選日期、時間、地點及相關事宜,另行電話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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