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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衛生局114年毒品防制相關科系所學生實習計畫(4/21截止)

一、實習期間自114年7月1日至114年8月29日止,實習週數至少2週,總時數不得低於80小時。

二、申請方式:

(一)應備文件:本縣毒防中心學生實習計畫申請表、自傳、實習計畫書及目前就讀學校之實習辦法。

(二)由學校函文檢附應備文件向本局提出申請。

三、聯絡窗口,請洽約聘個案管理員劉嘉千(05-7001393)。


※有意申請同學請提前洽詢並告知系所,資料完備後於114年4月21日前,將電子檔寄至國立臺東大學學務處學生職涯發展中心(行政大樓1樓,采冉食坊隔壁),阮小姐收(089-517477 ;lan@ntt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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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雲林榮譽國民之家115年社工實習生實習

欲申請學生請在 5/20前 將相關文件交至學生職涯發展中心。 一、實習目的: (一)提供社工相關科系學生於長照機構實習機會,讓學生瞭解公部門機構組織 運作及實務操作內容。 (二)讓實習學生透由直/間接服務、活動規劃或方案執行等各項專業工作,將理 論與實務結合運用,培養相關社工領域專才。 二、申請資格: (一)大專院校社會工作、社會福利、長期照顧等相關科系三年級以上或研究所在 學學生。 (二)對長照

 
 
 
臺東縣政府114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臺灣手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第三期培訓及認證實施計畫」

(一)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5年2月6日(星期五)止。 (二)報名對象:年滿20歲且具備下列6種身分之其中之一者: 1、具備臺灣手語溝通能力,並有手語教學經驗達72小時以上者(須檢附立案單位教學時數證明)。 2、曾擔任政府機關或文教機構手語導覽影片示範者或導覽人員,服務合計達72小時以上者(須檢附相關證明)。 3、具備臺灣手語溝通能力,並有手語教學經驗(須檢附立案單位教學時數證明)且曾擔任政府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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