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針對15至29歲缺乏工作經驗或專業技能之青年,結合產業資源,由訓練單位依據用人需求,辦理先僱後訓的「工作崗位訓練」,提供青年務實致用之職業訓練,同時提升事業單位僱用青年之意願。
二、訓練對象:15歲以上29歲以下青年(不含日間部在學學生)。
三、訓練模式:結合事業單位用人需求,規劃3至9個月的工作崗位訓練,以強化青年工作能力,並透過先僱用後訓練之機制,打造安心訓練環境。
四、補助內容: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對青年就業及國內產業衝擊,本計畫針對於109年6月22日至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施行期間屆滿日止提出申請之訓練單位,延長訓練期間及增加補助額度,以促進青年就業。
(一) 補助訓練單位工作崗位訓練費,每人每月最高補助新臺幣1萬2千元。
(二) 補助額度:
1.每月給付學員薪資未達新臺幣2萬8千元者,訓練期間以3個月為限,補助最高3萬6千元。
2.每月給付學員薪資達新臺幣2萬8千元以上者,訓練期間以6個月為限,補助最高7萬2千元。
3.每月給付學員薪資達3萬元以上者,訓練期間以9個月為限,補助最高10萬8千元。
五、申請方式:本計畫全年度開放受理,訓練單位應向所在地之勞動力發展署所屬分署提出各項訓練計畫之申請,於青年職業訓練資訊管理系統建立帳號,並依所申請的帳號進入前開系統填寫訓練計畫,當年度預算用罄即不再受理。(青年就業旗艦計畫須由事業單位自行向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所屬分署提出申請,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未委託任何單位協助辦理。)
https://ttms.etraining.gov.tw/eYVTR/YR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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